2.3.3 工作步骤
具体后评估阶段见下图:
2.3.3.1 准备阶段
设计评估对象和评估模型,参照技术要求,结合综合评价与总体架构设计(togaf认证)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被评估系统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确定系统后评估的范围和对象。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系统综合绩效评估模型、量化评估指标,对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应用效果评估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系统底层架构进行评估。
以协同办公系统为例,系统评估指标项包括应用功能、系统性能和稳定性、系统覆盖程度、系统集成性、系统应用效果等方面,详见下表(相关数据仅为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