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主办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到2003年底,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一百万。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 39号)规定,计算机软件考试从2004年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也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同时,这种计算机软件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的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考生可根据自己熟悉的专业情况和掌握的知识水平选择适当的报考级别。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和地区。
计算机软件考试分5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相当于工程师)、初级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个资格(或级别)。从2004年开始将逐步实施这些级别的考试。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统一、全国有效。原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
从2004年开始,每年将举行2次考试,上下半年各一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考试级别和考试大纲由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