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申办过程如下:
(1)第一步:认证阶段:
1.申请单位提交委托评审材料
2.上海评测中心对评审材料进行认证和核查
3.通过——拿到上海评测中心形成评审报告
4.不通过——反馈给申请单位
注:申请单位如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需向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向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第二步:审批阶段
1.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2.不通过——反馈给申请单位
3.通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审核、并审批
4.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5.颁发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
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一、二级资质的审批;
市信息委负责三、四级资质的审批,受理窗口设在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提交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情况登记表》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