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开发
详细设计通过专家组评审后,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开发实施。信息化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跟踪检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直接用户单位配合项目的开发实施。对重大项目,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开发实施的监管力度,遇有重大技术方案变更,需组织技术专家组审查和论证。
在系统开发阶段,要遵循软件工程的自身规律和工程化方法,按照软件开发螺旋形生命周期序列,首先根据详细设计,开发原型系统,在完成编码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基础上,进行需求验证和设计确认,然后在经过验证和确认的原型系统基础上进人运行系统的全面开发。运行系统开发完成后,需要进一步完成用户接受测试,并最终提交可以实施的版本软件。运行系统提交现场实施时,仍然会发现系统存在的一些缺陷,开发人员要快速跟踪,及时整改,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