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与信息通报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与信息通报机制有赖于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提高对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因此,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与信息通报工作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措施
建立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有利于各部门、各领域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综合分析安全威胁和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提升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整体应对能力,保证应对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国家调动和整合各领域的有利资源,迅速、全面掌握整体情况,及时做出决策部署;有利于全社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参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因此,建立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重要举措。
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与信息通报工作有利于提高基础信息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范、保障能力。
建立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能够及时、全面地收集、汇总各方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经过综合研判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通报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为事件发生单位提供对策和技术支持,为其他单位提供预警信息,从而协助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国内外网络与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保障能力,确保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3)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与信息通报工作有助于加强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能够在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在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与成员单位之间以及各成员单位相互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全面收集事件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同时将协调小组的预警命令和决策部署下达到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国家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指挥调度机制,提高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整体应对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