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应用:一是强调国家积极规范和促进密码应用;二是规定了商用密码产品、服务管理制度;三是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密码使用要求;四是规定了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制度。
密码安全:一是强调国家加强密码安全制度建设(第十五条);二是规定了密码进出曰管制制度(第十六条);三是规定了密码检测认证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四是规定了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和密码安全审查制度(第十八条);五是确立了密码安全协同联动机制(第十九条);六是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解密技术支持义务(第二十条);七是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攻击他人的加密信息或者密码保障系统, 不得利用密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一条)。
密码发展促进:一是从支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动产业发展、鼓励学术研究和交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明确了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有关制度措施(第二十二条); 二是规定了密码标准化制度(第二十三条);三是规定了密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第二十四条);四是从人才队伍、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了密码发展促进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监督管理:一是明确了密码管理部门承担密码应用和密码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以及密码失泄密案件调查职责(第二十七条);二是规定了密码监督执法协作机制(第二十八条);三是规定了密码监督管理权(第二十九条);四是规定了密码鉴定制度(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