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安全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其构成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刑事责任比行政责任严重的多,根据《立法法》要求在其他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不禽旨规定涉及刑事责任的行为,《网络安全法》也不行。必须由《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当前在《刑法》修正案中一般对网络安全犯罪采用有期徒刑和拘役等刑事处罚。
常见网络安全犯罪
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程序、工具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网络服务渎职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以上犯罪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