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发展历程为: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999年,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2003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 2003]27号)明确指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并明确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4年,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 2004]66号);-2006年,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2007年,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信办联合发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