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项目总体设计
对于投资额在规模以上或项目建设范围具有全局性的信息化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为了规避项目建设风险,在项目合同订立之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项目范围、项目内容和项目投资,完成项目总体设计。总体设计的深度要进一步明晰项目的实施范围、项目内容和系统功能、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以及投资计划等。
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细化技术方案,框定投资概算,进一步阐明并确定项目在功能、资源、机构等方面的需求,描述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的改进,确定重点突破的目标、任务、关键技术和阶段目标,为详细设计作准备。总体设计的任务是明确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和功能,界定系统应用范围和处理流程,确定各分系统的实现功能、基本数据结构和实现技术路线、系统外部接口的数据支撑和系统内部各分系统之间的应用接口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设计等。其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及发展趋势,需求分析,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子系统目标,总体设计,系统配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项目验收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