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用性管理( Availability Management)
可用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达到信息系统服务级别协议中的可用性指标。比如某信息系统在SLA中规定年度可用性的指标为99. 9q0,则该系统在本年度内不可用的时间不能超过8.76小时。
可用性的表示方法有三种:
(1)用绝对数来表示,如可用时段为8:00到18:00;(2)用相对数来表示,如平均可用性级别最低为99 010;(3)两者的结合,如在开放时间内平均可用性级别为99%。
信息系统的可用性的决定因素有:
(1)系统架构设计的合理性及复杂程度;
(2)系统实施的质量,比如组件的可靠性;
(3)运行维护的质量。
在运行维护中,可以通过系统优化提升、系统监控、缩短故障修复时间、减少问题发生次数、可用性监测和汇报等方面人手,促进和保障信息系统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