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规定动作之外还有恻隐之心?
一个醉汉,卧在广州街头,整整12个小时。医生接120电话来了,发现是醉酒,“没有问题”,走了;巡警来了,医生说没问题,就把他抬到人行道上,也走了。 深夜里有居民经过其身旁,感到惊慌;也有“上网的男子”路过,动了“趁机偷一 把”的念头。这一切,只有冷冰冰的摄像机记录下来了,直到这名”4王富涛的男子死亡——这一下,连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离开人世的。
如果不出人命,对于一个人潮涌动的大都市来说,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一 幕。即便是人已经死了,也没有引起诸如“××领导高度重视”之类的东西。倒是对到场的医生和警察有了一些小小的疑问。医生为什么没有救他?警察为什么没有等到他酒醒?
问这两个问题,的确是人之常情,毕竟是一个生命消失了。不过,医生和警察也没有被这两个问题唬倒。因为他们有的是专业知识和工作规定。医生说查看时发现王富涛“生命体征在正常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科学数据可能证明他们没有责任;警察也有理由:医生已经说了“没问题”,我们能把他挪到人行道上,那已是人道主义了。
由于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行规(正式说法是工作条例或准则),大家对医生和警察的“官方说法”似乎还真无可奈何。然而用生活常识细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一个人醉死街头而不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难道除了他自己,别人就真的干干净净、毫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