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这些所有没到场、没进入那台摄像机范围的人,都可以道貌岸然地感叹一番人情冷漠,继而对社会公德包括自己的道德觉悟提点希望。但如要较真,我倒觉得,到场医生和警察虽然在“规定动作”中难以找出毛病,但还是应该负些责任的。比如有律师朋友就说警察应该约束醉汉直至其酒醒。
何况,既然穿着制服,就应该不负角色期待——比如,医生是治病救人的, 警察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两种保护人民生命的人都来了,醉汉还是死了,怎么也说不过去吧?是的,生命体征稳定,那就连醒酒措施也不采取了?是的,医生说了没事,那就连等醉汉酒醒,或者每隔一段时间再去“巡视”一下的动力也没有了吗?看来,有人对工作只是例行公事而已。然而,医生和警察都是人,其工作对象也是人,那就应该有点恻隐之心。规定动作虽然做完了,但问题没有解决,这就得靠超常动作来弥补,醉汉之死就是因为没有这一环。
这应该也算不上苛求。社会管理有空白,总得有人来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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