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准备工作文件
审核组成员应当评审与其所承担的审核工作有关的信息,并准备必要的工作文件,用于审核过程的参考和记录。这些工作文件可以包括:
(1)检查表和审核抽样计划;
(2)记录信息(例如支持性证据,审核发现和会议记录)的表格。
检查表和表格的使用不应当限制审核活动的内容,审核活动的内容可随着审核中收集信息的结果而发生变化。检查表示例见表4-4。
工作文件,包括其使用后形成的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到审核结束。审核组成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当妥善保管涉及保密或知识产权信息的工作文件。
设计检查表是准备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审核员应该制定适合自己与受审核组织使用的检查表。